買了Leasehold(租賃業權)物業的人對於地主失蹤,開始時會感到非常高興—— 沒有地主干預你的房屋使用,甚至不用繳交相應費用。但當你想再次出售物業時,你會發現這是一個非常麻煩的情況。
當地主失蹤,leaseholder就要義務負擔地主責任,包括物業保養、公共空間維護及處理保險等事項。這使物業難以用按揭形式轉售,因為物業沒有法律承認的負責人,市場價值也難以確保。此類物業一旦被回收,物業按揭公司/或銀行也難以出售。
遇上此不幸情況,你可以選擇購買物業的Freehold擁有權,但首先你得聯絡上Freehold持有人及得到物業內所有leasehold持有人的同意,過程複雜困難而且費用不菲。為確保各位買家的權益,磚家置業團隊建議大家在購入leasehold物業時,同時考慮地主的狀況、實力及經營歷史等不同因素,以免未來衍生更多費用及影響物業再次出售的能力。